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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六废”监管 服务绿色发展
2022-12-05 14:12:00    来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2-12-05 14:12:00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党支部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持续打造“统筹‘六废’监管、服务绿色发展”党建品牌,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理论引领,在“大学习”中明确前进方向

  一是学理论明方向。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人一课”活动,积极掀起理论学习热潮。坚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逐篇逐段、逐字逐句学,通过“会上+会下”“自学+研讨”“体会+座谈”等形式,把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新修订党章、十九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等一体学习、一体领悟。二是学法律强素质。每次支部专题学习都安排法律法规内容,通过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准确把握基本内容,大力培育法治精神,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持续争当法规法律的严格守护者、模范践行者。三是树品牌促发展。落实“双强双带”机制,抓好“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擦亮“统筹‘六废’监管、服务绿色发展”党建品牌。党员干部通过深入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开阔视野胸襟,校正思维方向,丰富工作方法。

  坚持问题导向,在“大讨论”中破解发展难题

  一是定期研讨理论课题。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三个务必”、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党的中心任务、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的打造绿色生态宝地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及时开展研讨交流,集中讨论明辨是非,进一步抓住关键、深化认识。二是及时研究工作问题。通过支部会、处务会形式,及时研究月工作计划、周工作安排及重点工作任务,针对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和危险废物许可管理、疫情防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处内人员深入讨论、集思广益,高效推进解决。三是集中破解重大难题。充分借助“外脑”功能,积极会同专家学者和技术团队研究攻关重大问题,组织全区各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和高校、企业、科研单位专家召开“无废城市”建设项目观摩推进会,共同探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新路径。邀请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内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参与论证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送审稿)》,有效发挥了“智库”作用,解决了系列技术难题。四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今年以来,党员干部主动深入基层调研,围绕危险废物监管、“无废城市”建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金属污染防控、新污染物治理等专题先后起草完成理论文章、经验材料、调研报告等8篇。通过调查研究,党员干部加深了对工作规律的提炼和认识,推动了各项任务落实。

  坚持法制先行,在“大宣传”中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牵引,认真查找制度建设的短板弱项,提请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重金属“十四五”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指南》。起草《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送审稿)》,着力补齐补长制度短板。二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在厅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上发布文件、长图、微视频等方式,主动做好新出台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宣传解读工作。在日常督导检查时大力宣传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三是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今年以来,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和协调参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染防治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业务培训班,参训1500人次,通过专家系统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和行政部门依法管理能力。四是强化绿色低碳科普宣传。设计制作“无废城市”建设、新污染物治理、疫情防控等科普知识宣传彩页,通过“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大力开展垃圾分类、低碳出行、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利用等生态环境科普宣传和主题实践活动,引领全社会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坚持创新推动,在“大实践”中提升监管能力

  一是创新开展危险废物监管。通过宁夏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监管平台实时开展线上监控,不定期深入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先后组织两批6个督查组分别开展为期2周的全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执法行动,联合自治区公安厅、检察院等单位严厉查处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在全区组织开展6场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演练,增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涉危废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二是指导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力推动银川市、石嘴山市成功申报纳入“十四五”时期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牵头成立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小组,建立了“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组织召开全区“无废城市”启动部署会、项目观摩会、座谈交流会,汇编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资料汇编》,印发文件推广典型案例15个,“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厅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修订《自治区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督导各地市完成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修订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协调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重要入宁通道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能力保障情况、医疗废水收集处置情况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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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