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及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2025〕1号)要求,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核、投票推荐、实地调研、会议研究,提出了区直机关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评选对象,现予以公示。
拟推荐评选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共7名)
全国劳动模范推荐对象1名
侯 艳 党的二十大代表、宁夏秦腔剧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
全国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6名
顾春娥 党的二十大代表、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
刘 涛 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杨立山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处长
张 凯 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副主任
唐光强 宁夏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石 杨 宁夏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副主任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7日—2月8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公示人员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区直机关工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话:0951-6669661(传真) 17795027879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1号4号楼124办公室
中共宁夏区直机关工委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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