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推荐命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单位申报、负面清单审核、各单位投票、综合评审,确定了区直部门(单位)和中央驻宁单位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拟推荐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共9个)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自治区党委政研室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校(宁夏行政学院)
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12月2日。如对以上公示单位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区直机关文明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话:0951-6669656 6669680(传真) 17795027870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1号4号楼214室
区直机关文明办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