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区直机关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模范集体(8个)
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网络应急管理与舆情处
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湖畔分校
自治区民委宣传教育文化处
自治区公安厅政保总队民族领域政治安全保卫工作支队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社会扶贫处(闽宁协作处)
宁夏农林科学院动物科学研究所
银川河东机场海关
二、模范个人(18名)
穆凌云(回)自治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副主任
王 东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综合三处副处长
史立平(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赵 冉(女,蒙古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创建处四级主任科员
马小涛(回)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工作处处长
白若晨(女)自治区党委编办机关党委(人事处)二级主任科员
姚春光 区直机关工委教育培训部副部长
许成业 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一级主任科员
高 原(女)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计科科长
奚慧淼(女,回) 自治区审计厅人事教育处一级主任科员
马海伦(女,柯尔克孜族) 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杨 洁(女,回) 宁夏贸易促进委员会展览事务处一级主任科员
唐彦英(女)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中职部党支部书记、主任、举重队教练
马 春(女,回)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三级主任科员
杨旭明 自治区地质局工程师(专业技术9级)
魏淑霞(女)宁夏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员
杨津霄 宁夏烟草专卖局(公司)物流运行管理员、驻村第一书记
艾福梅(女)新华通讯社宁夏分社对外采访部记者
公示期为2023年7月19日至7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影响推荐评选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区直机关工委举报,举报电话0951-6669661,来信请寄:区直机关工委群工部,邮编:750066。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