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区直机关推荐评选全国及自治区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工作的通知》(宁直工会发〔2022〕7号)要求,区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推荐、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职工(代表)大会差额推荐、党组(党委)审核、再次征求党组(党委)意见、工会委员会研究等程序,向自治区总工会上报了区直机关推荐名单,经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了正式推荐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如反映公示对象问题,可向区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举报(举报电话:0951—6669683)。公示期2022年3月11日至17日。
1.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
2.自治区工人先锋号:自治区水利厅大柳树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中心、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宁夏日报全媒体技术中心;
3.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自治区党委编办吴忠海、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晋阳、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张浩慜、自治区党校王琼。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