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2013-12-27 15:38:00    来源:宁夏机关党建网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13-12-27 15:38:00

区直各机关工会:

  一年来,区直各机关工会组织紧紧围绕以建设和谐机关,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为目标,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升能力素质为保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团结动员干部职工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发挥好主力军作用。为表彰先进,激励和调动机关工会组织和广大会员的工作积极性,区直机关工会工委决定在区直机关工会系统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项

  区直各机关工会所属的厅局机关工会组织、工会工作者和工会会员均可参加评选。具体奖项是: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先进工会组织从区直各机关工会中评选;优秀工会工作者从各机关工会委员中评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从机关全体会员中评选。

  二、评选名额分配

  区直各机关工会每个单位限推荐上报一个奖项(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中上报一项),经综合评审,拟评选表彰先进工作组织15个,优秀工会工作者20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30名。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工会组织条件

  1、工会组织健全。能按时改选换届,依据《工会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会工作,会员入会率达98%。

  2、各项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好,职代会各项职权明确,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

  3、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干群关系融洽,职工积极性高,单位和谐稳定。

  4、重视职工队伍建设,坚持经常性的职工素质教育,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中成效明显,党组织和职工满意。

  5、开展职工健康教育经常,扶贫帮困送温暖工程、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经常,能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有职工书屋和学习及活动阵地。

  6、工会干部团结,责任心强,同志之间工作协调配合好,工会工作有创新,工会组织职工公论好,工会干部无违纪行为。

  7、按时上报基层工会调查表,工会工作会议、片区协作活动、区直机关书法美术摄影展、工会干部培训班、职工趣味运动会等活动全部参加,中央驻宁单位按时向区直机关工会交纳会费。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工会事业,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积极主动。

  2、情系职工,与职工打成一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成为职工的知心人、代言人和“娘家人”。

  3、经常组织职工开展活动,有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发挥作用明显。

  4、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团结同志,群众威信高,无违纪行为。

  5、支持上级工会工作,组织单位职工积极参加区直机关工会工委的各项活动。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条件

  1、积极参与机关的民主管理,有较强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经常为工会工作谏言献策。

  2、认真履行工会会员义务,关心工会组织,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完成工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出色。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同志,乐于助人,有吃苦奉献精神,爱岗敬业,勤奋好学。

  4、在工会组织开展争先创优、“岗位建功”、“科技创新”、“争做知识型职工”等劳动竞赛活动中,有显著贡献或创新成果。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办法

  坚持公正、公开、民主择优的原则,对照评选条件,按民主程序进行。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其它民主形式进行推荐。由所在部门认真撰写事迹材料,先进集体800字以内,先进个人600字以内,并填写先进集体(个人)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同级党委同意,由各机关工会于2014120日前将纸质表格和电子版统一报区直机关工会工委212室。

  (二)评选要求

  高度重视,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工作质量和效果。单位参加工会工委五项以上工作的可申报先进工会组织,参加四项以上工作的可申报优秀工会工作者,参加三项以上工作可申报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五、奖励办法

  对获得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联 系 人:刘振飞 6669680

  贺志文  6669683

  电子信箱:qzjgghgw@163.com),

  附:1、先进工会组织推荐表

    2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区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3年1227

【编辑】:
【来源】:宁夏机关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