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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放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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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杰 |
来源:
宁夏机关党建网 |
2020-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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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和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有关要求,经劳模本人申请, 区直机关工会审核,拟对张平、李应秋、高新民3名同志申请省部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区直机关工会举报。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4日—10月20日。
张 平,男,汉族,66岁,中共党员,原宁夏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退休干部,2005年自治区先进工作者。
李应秋,男,汉族,82岁,中共党员,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退休干部,1957年中国人民志愿军先进工作者。
高新民,男,汉族,68岁,中共党员,宁夏社会主义学院退休职工,2000年自治区劳动模范。
以上同志是否存在:
1、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
2、拥有高值收藏物或者小汽车等高档消费品;
3、家庭自有住房人均面积达到当地人均住房面积2倍以上以及其它问题。
联系电话:(0951)6669680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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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0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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