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区国资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聚焦国企监管及社会责任等重点领域,系统推进建章立制工作,以制度刚性校准政绩坐标、压实国企担当。
制度牵引国企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出台《区属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强化监管企业责任担当,指导企业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国防动员、环境保护、稳岗就业、品牌建设、退役军人安置、能源保供、健康水平提升等一揽子工作,推动履责要求融入战略决策与日常运营,树立负责任的国企形象。
以闭环机制规范信访办理。制定国资委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及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及说明,规范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热线及上级交办件全流程办理,严格实行受理、办理、答复、回访闭环管理。上半年共办理来信来访17件,其中复查复核事项5件,按期办结率与群众满意率均达100%,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以刚性制度补齐监管短板。聚焦国企采购、违规追责等关键领域健全制度规范,修订完善发展新质生产力、合规管理、薪酬分配、投资监管等配套制度。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关于转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系列制度文件,明确采购方式、程序管控及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边界,有效防范违规违法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通过一系列制度“废改立”,逐步构建起覆盖社会责任、信访处置、采购监管、追责问责的完整制度链条,将正确政绩观要求嵌入国企治理全过程,为区属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撰稿:万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