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 > 党员风采展 > 正文
刘红梅:做女职工的贴心人和知心人
2022-11-14 09:13:00    来源:自治区总工会机关党委    作者:姚春光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2-11-14 09:13:00

  刘红梅,自治区总工会经审办党支部书记、主任,她始终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女职工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被誉为女职工的贴心人和知心人。先后荣获“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等称号。所在党支部被评为“我身边的战‘疫’模范先进集体”、五星级党支部。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以创建“五型”模范机关为契机,坚持“职工所需、党员所能”的原则,结合“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她经常带领支部党员干部到基层,与车间一线女职工交朋友、听心声,组织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特色服务,在为民排忧解难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各方共同参与下,打好“两癌筛查+安康保险+子女助学+心理关怀+婚恋服务”五位一体组合拳,累计为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单亲妈妈、建档立卡困难女职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女医护人员等50余万职工进行免费“两癌”筛查。开设“空中驿站”进行心理健康“云减压”公益活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举办“情暖鹊桥,缘定工会”联谊活动,帮助单身职工解决婚恋问题。组织开展“三八”助单亲和“六一”慰问孤残留守儿童等活动。指导全区建设托管班3284个、爱心妈咪小屋400个,为100个女职工休息室、哺乳室配送图书,打造50个自治区级工会爱心托管班和50个示范性“妈咪小屋”,解决女职工的后顾之忧。

 

  情系女职工,维权在行动

  在基层多个岗位工作,她养成了记工作日志的习惯,把女职工反映的烦心事、揪心事记在笔记本上,带着责任一件一件盯着落实销号。聚焦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坚持把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作为增强维权意识的有效抓手,会同自治区人社厅起草《进一步深化女职工权益保护,做好专项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构建“提示—警示—转办”的法律监督闭环,工作经验在全国工会交流推广。联合宁夏广播电台98.5频道做好《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女职工的学法、懂法、用法意识,推动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落地落实。《探索建立的“一函两书”女职工权益保障“工”字号宁夏经验》多次在全国工会交流推广,并写入2022年全国工会女职工工作要点。参与处理的《女职工孕期调岗维权案》获2019年度全国第三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她还带领部门同志开展“双随机”维护女职工权益专项执法行动,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320份,补缴社会保险费113.79万元,依法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作为党支部书记,她始终以身作则,坚持把党建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着力打造“女工姐妹娘家人,凝聚党员创先锋”支部品牌,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在新的赶考路上,她将带领支部党员,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靠实干诠释工会“贴心人”的服务底色,打造宁夏“工字号”服务品牌。

 

【编辑】:姚春光
【来源】:自治区总工会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