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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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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来源: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
2021-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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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白学贵、张朝、周维骞、赵引强、白建军等5名同志作了现场交流发言。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石岱同志主持学习并讲话,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组织处理《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每一次重要讲话,都具有极强的战略性、思想性和针对性,为我们各项事业发展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要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职能职责主动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打牢“学”的基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道理,深刻领悟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历史必然性,深刻领悟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的真理性,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性,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领会《规定》精神实质,加大对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准确理解把握政策,严格依规依纪,严格规范程序,切实抓好《规定》贯彻执行,充分发挥组织处理对违规违纪干部的惩戒、教育、管理等作用,进一步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位,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取得新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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