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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机关工委内设机构
2019-01-22 09:00:00    来源:宁夏机关党建网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19-01-22 09:00:00

  (一)办公室。负责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的综合协调和委内工作督办,承担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会议组织、信息综合、文件审核、机要保密、文书档案、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承担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部。负责指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和制定加强改进工作的意见、制度。负责指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按期换届,承担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请示的报批工作,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组成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的报批工作。承担有关党的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选和报批工作。负责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负责自治区直属机关党费管理、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表彰慰问等工作,指导发展党员、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外事工作。

  (三)宣传部(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和指导自治区党委各部门、自治区直属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解掌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分析研判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指导自治区直属机关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新闻宣传以及宣传平台的管理工作。

  (四)教育培训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指导、规划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务干部、宣传理论骨干、纪检监察干部、群团干部以及党员发展对象等的教育培训。组织实施自治区直属机关有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任务。

  (五)督查调研部。负责统筹协调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督查。负责对自治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督查工作。负责对自治区直属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级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重要制度的督查工作。负责全区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和自治区党群部门效能考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治区党委各部门、自治区直属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负责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调查研究,承担机关党建研究会日常工作。

  (六)群众工作部(区直机关工会工委、团工委、妇工委)。负责指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制定加强改进工作的意见。负责指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负责自治区直属机关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建立以及组成人员的审批、换届工作。负责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会经费、团费的管理工作。指导自治区直属机关青年联合会工作。

  (七)机关党委。负责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机关工会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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