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党务指南 > 正文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如何确定与报批?
2023-05-23 15:56:00    来源:旗帜网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3-05-23 15:56:00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充分酝酿、反复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确定。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应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上报的材料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随同《关于中国共产党xxx第x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一并报送,包括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

  (来源:《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

【编辑】:
【来源】:旗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