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党务指南 > 正文
党支部委员会应如何设立和产生?
2022-07-13 17:28:00    来源:旗帜网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2-07-13 17:28:00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来源:本文内容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整理而成]

【编辑】:
【来源】:旗帜网